文旅广新局对汨罗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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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文旅广新字〔2017〕21号

 

对汨罗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

答    复

 

钟育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文艺演出队伍创新形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全面建设“生态文化活力汨罗”背景下,我市强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文化事业得以迅猛发展,城市文化形象显著提升,市民文化权益得到较好的保障,民间文化社团、文艺院团逐步壮大,形成主流文化与民间文化相辅相成的良性发展局面。

您在提案中提出关于规范文艺演出队伍、创新形式、丰富群文化生活的7点建议,是我们文化部门正在推进的工作。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这是一个大的层面,涉及到文化网络建设、文化服务能力提升、文化机制创新等。目前,我市已完成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并顺利通过文化部的验收。在创建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重点扶持等手段,基本形成了文化设施完善,活动内容丰富,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对象广泛的基层文化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

打造文化精品方面。历史以来,我市文艺创作有着优良传统,特别是近年,文艺战线硕果累累,《贺村长招商》、《端午·汨罗江》、《大爱无言》等一大批原创剧目得到专家和观众的一致好评,连续举办七届汨罗市花鼓戏艺术节,开创县级城市举办花鼓戏艺术节的先河。原创大型现代花鼓戏屡获湖南省“五个一”工程奖、“田汉大奖”、“全国优秀剧目奖”、“文华剧目奖”等荣誉。文化积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为繁荣我市文化事业,捍卫汨罗文化大市地位,自今年起,我市制定了文艺繁荣计划,拟大力培养高素质的文化创作队伍,巩固和发展花鼓戏、摄影、歌舞、音乐、中青年书法等创作群体。组织实施“汨罗文化奖”,开展书画展、摄影大赛、原创歌曲大赛、文学创作大赛,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促进文化精品的生产和优秀人才的成长。通过建立健全精品创作生产的组织化和市场化机制,打造一批体现优秀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精神、富有汨罗特色、具有较高水准的精品力作,努力形成摄影、美术、戏剧、文学、音乐、书法、舞蹈等各个门类的文艺精品。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承办负责人:戴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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