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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汨罗市民政局系统部门预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10:55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制订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推动村局(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国地名工作规划;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经营性公墓建设,负责指导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指导生活务着落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协调跨省、市、县的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7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制定老区扶贫发展规划,大力促进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8.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负责实施收养方面的法律法规。

  9. 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下设3个二级机构,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工会、计财股、社会事务股、慈善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婚登中心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汨罗市社会福利院

  汨罗市救助管理站

  汨罗市殡葬管理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和所属局直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本系统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表为空。

  2024年度本部门收支总预算4561.55万元,比2023预算增加229万元,增加5.29%,主要原因是财政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等民生资金的投入。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度本部门预算456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1.5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561.5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29%万元,原因主要是财政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等民生资金的投入。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度本部门支出预算4561.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0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去年减少78.04万元,原因主要是部门人员减少,相应预算减少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307.04万元,原因主要是主要原因是财政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等民生资金的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561.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01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83.69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为11.7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52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为5.66%。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8.01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为1.98%。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为0.99%。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142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为3.19%。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214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为4.8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406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为9.13%。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5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为4.38%。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35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为47.99%。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73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为0.38%。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74.52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为1.68%。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297.8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为6.69%。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6.97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比例为57.69%。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9.78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比例为42.31%。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6.01万元,占住房保障支出比例为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4年度本部门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6.61万元,公用经费160.9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24.04万元,其中:慈善总会专项及抗战老兵补助项目5万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83万元,老年人意外保险费项目64万元,民政系统其它专项项目100万元,孤儿生活费(含未成年人保护资金)项目142万元,百岁老人保健费项目15.36万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项目198.6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18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项目226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金1项目195万元,敬老院运转及照料项目530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金项目1605万元,殡葬改革项目150万元,殡葬执法工作经费项目3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4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60.9万元,比上年减少2.89万元,降低1.7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减少,相应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1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3.8万元,降低25.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64万元,拟召开6次会议,人数90人,内容为全市民政干部及敬老院院长会议,全市殡葬整治工作会议,全市消防培训和管理人员会议费;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2次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全市民政干部工作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7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55万元,服务类14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56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51万元,项目支出3524.0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3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3344.04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12个,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83万元,老年人意外保险费项目64万元,民政系统其它专项项目100万元,孤儿生活费(含未成年人保护资金)项目142万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项目198.6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18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项目226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金1项目195万元,敬老院运转及照料项目530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金项目1605万元,殡葬改革项目150万元,殡葬执法工作经费项目30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

2024年度民政局系统预算公开编报说明.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