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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汨罗市商务粮食局部门预算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2-02 10:29

汨罗市商务粮食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粮食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商务粮食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汨罗市商务粮食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我市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全市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省、岳阳市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政府统一部署,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6、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

7、执行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8、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负责全市商贸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协调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10、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包含汨罗市市场建设管理中心一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中: 汨罗市商务粮食局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汨罗市市场建设管理中心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商务粮食局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及其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汨罗市商务粮食局本级

2. 汨罗市市场建设管理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

我部门2019年度预算总收入1398.16万元,比2018年增加33.10万元;原因主要是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

本年预算总支出1398.16 万元,比2018年增加33.10万元。原因主要是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98.1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8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41.5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6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11.78%。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事业运行(商贸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652.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46.7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98.1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其中:

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6.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07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6.65万元、津补贴279.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7.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73万元、工伤保险7.16万元失业保险2.07万元、残疾人保障金6.43万元、住房公积金85.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8万元;公用经费13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17万元、印刷费3.93万元、水费2.62万元、电费3.93万元、邮电费6.55万元、差旅费26.20万元、维修(护)费2.62万元、会议费19.65万元、公务接待费14.41万元、工会经费4.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5万元,基本支出占88.42%; 项目支出162万元,占11.58%。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电子商务产业发展15万元、发展开放型经济25万元、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25万元、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2.5万元、电商扶贫专项35万元、粮食专项34万元、商务粮食执法2万元、四上单位申报工作经费4.5万元、成品油专项2万元、商贸流通企业管理10万元、市场管理专项7万元,项目支出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1万元,增加了33.88%,主要是因为电商扶贫专项资金、四上新入企业奖励资金等专项的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83万元,比上年增加24.88万元,增加2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和机构职能的转变。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17万元,降低8.1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局整体支出1398.1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162万元,实行项目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商务粮食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