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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汨罗市人大部门预算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5-17 10:13

汨罗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人大常委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汨罗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2、 年度收入预算情况

3、 年度支出预算情况

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汨罗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担负着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等重要职责,在发展我市社会民主政治、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与安定有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监督、检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全国、省、市、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消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5、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的任免;通过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主任、副主任和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缺位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6、联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总结交流经验。

7、督促、检查“一府两院”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议案工作和信访案件查结工作。

8、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根据编委核定内设办公室、教科文卫工委、城环工委、财经工委、法制工委、联络工委、内务司法工委、农工委8个室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人大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人大部门本级。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711.00万元,比2017年增加67.64万元;本年预算总支出711.00万元,比2017年增加67.64万元。

2、年度收入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收入711.0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11.00万元。

3、年度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支出71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3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 399.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26万元),项目支出102.68万元,主要情况安排如下:人大例会、常委会6次17万元,预算审查9万元,代表调研13万元,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5万元,农民代表工资3.6万元,代表经费42.08万元,省四行活动4万元,后勤服务中心9万元。

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22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7.4万元,减少55%,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6万元,减少62%。减少(增加)原因主要为严格制度,厉行节约。

5、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绩效目标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汨罗市人大2018年项目支出(订购、编印学习资料;代表学习培训、视察、座谈及其相关的会议、会务开支)42.08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8.82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一台公务用车,因为我单位公车已根据公车改革制度被政府统一收回。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见附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表

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8年人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