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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汨罗市能源局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7-29 10:59

2018年度汨罗市生态能源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生态能源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生态能源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可再生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抓好本市生态能源建设的开发和利用。

2、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指导本市农村可再生能源服务体系建设和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实施,负责城镇污水厌氧净化处理的规划与实施。

4、组织拟订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储备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分析、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5、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节能工作;拟定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资金项目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代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6、统筹协调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监察与执法工作;代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有关能源执法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其他部门承担的能源执法工作。

7、承担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工作办公室、市能源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节能服务中介机构。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生态能源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股、服务中心、财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生态能源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生态能源管理局本级,是副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并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隶属市农业局二级机构。在编在岗职工22人,退休9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49.24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33.96万元,减少35%,主要是因为能源项目工作力度不断减少,支出相应减少,财政减少了业务费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9.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2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XX%;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24万元,占94%;项目支出14万元,占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9.24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33.96万元,减少3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专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9.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3.96万元,减少3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专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9.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24万元,占10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其中:

1、农业(类)农林水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3.73万元,支出决算为23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的增加及工作任务的加大,费用支出相应增加。

2、农业(类)农林水支出(款)农村公益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10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公用经费23.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79万元,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预算的7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79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64%,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开支的良好结果,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16万元,减少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费用为上年度开支遗留到本年的,与上年相比减少2.7万元,减少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已上缴了公务用车,本年度已无此项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的8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1个、来宾1003人次,主要是:各乡村干部及技术员等来局联系工作以及处理相关问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2万元,主要是:2017年度公车维护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汨罗市能源管理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本级专项14万元,其主要内容是:1、加强农村沼气的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2、搞好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管护人员的培训,每处工程有专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熟悉操作流程;3、加快全市生物秸杆的综合利用工作;4加快全市大型沼气工程建设,确保及时完工。

(二)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汨罗市能源管理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本级专项14万元自评得分为98.5分。自评结果如下:1、全面完成了川山坪镇达摩岭村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架设太阳能路灯150盏;2、全面完成了白塘镇汨北村三沼综合利用项目,维修病池200口,新增沼渣利用项目一个;3、完成古培镇新能源利用示范点建设,新增太阳能路灯180盏,集中供气户正常供气52户;4、确保了沼气安全生产,全市零垃圾,及时完成了益群、太平、谢氏、宗田项目建设,四项目基本竣工。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近年来,由于中央、省市项目投资倾向于贫困县地区,而其他地区项目被相对缩减或取消,农村能源项目更是首当其冲、少得可怜,而很多农户或养殖业主却纷纷要求建设户用沼气池或小型沼气联户工程,这样就形成了现在农村能源建设捉襟见肘对农户要求无法满足的现状。

2、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维护费用严重短缺。

3、大量沼气用户需维护,因维护经费不足,维护人员难以保障到位。

(四) 有关建设

建设上级部门一是加大投入并确保沼气服务体系纳入长期的政策运营机制;二是加大对安全生产的保障性投入,确保农村能源全面健康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减少0.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24万元,用于召开沼气池安全生产会议,人数20人,内容为技术员大小型沼气的安全生产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本单位没有开展相关培训;也没有举办任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本单位2018年度无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已无车,所有车辆已根据公车改革制度被政府统一收回。)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能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