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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汨罗市交通运输系统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2-02 10:00

2019年度汨罗市交通运输系统

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交通运输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称解释

(公开表格附后)

第二部分 交通运输系统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交通运输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道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产权;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公路沿线开发区和各种建筑设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邮政的重大问题。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全市道路(水路)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船舶修造、驾驶培训、客(货)站场、港口码头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报批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关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责任。负责全市港口、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港航监督、船舶检验(不含渔船)、水上安全管理,负责船员管理工作,实施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和通航水域内各种建筑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

5、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和系统内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按权限负责全市地方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全市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6、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规模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7、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报批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按权限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的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作造价控制和工程负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

8、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组织、协调局属单位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运输待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交流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包含局机关及运管所、公路所、农村路政执法大队、港务所四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中:局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运管所、公路所、农村路政执法大队、港务所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公务用车编制19台,现有19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汨罗市交通局部门本级

2、运管所

3、公路所

4、农村路政执法大队

5、港务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机关及运管所、公路所、农村路政执法大队、港务所四个二级机构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我部门2019年度收入4434.3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144.3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万元、罚没收入拨款250万元,上年度结转35万元。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预算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工作配套及运营补贴等。

(一)收入预算

我部门2019年度预算总收入4434.33万元,比2018年增加1021.63万元,增长30%;

(二)支出预算

本年预算总支出4434.33万元,全部为交通运输支出,比2018年增加1021.63万元,增长30%。变化原因主要是:投入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工作配套及运营补贴1000万元和实行城市公交车残疾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2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434.33万元,全部为交通运输支出,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79.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全部为项目支出1855万元具体内容:

①、交通局机关:春运工作经费5万元,常规交通安全专项2万元,渡口签单发航及视频监控经费3.5万元,安全整治经费15万元,武装战备工作经费1万元,武广高铁东站设施配套经费、综合管理费25万元,公交巡查经费22万元,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及低票补贴200万元,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工作配套及运营补贴1000万元(先批后用),质监工作经费9万元。

②、运管所: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经费10万元,治超工作经费36万元。

③、农村公路执法大队:治超经费13.5万元,农村公路养护经费10万元。

④、农村公路养护488万元(先批后用)。

⑤、港航所:公务船运营维护及交通运行等15万元。

变化原因主要是: 投入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工作配套及运营补贴1000万元和城市公交车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2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交通系统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①机关运行经费

交通系统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85.6万元,比2018年增加58.8万元,增加了18%,原因为人均增加2000元公用经费。

②“三公”经费预算

我部门2019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73.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13.81万元,上升23%,变化原因为:政府下达的中心工作任务增加。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9.64万元,下降35%。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政策从严,招待控制良好。

③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会议费预算39.9万元,拟召开30次会议,人数1000人,内容为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创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工作部署会、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部署会、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等。培训费预算为0万元。

④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交通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支出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 万元(其中局本级25.1万元、港航所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2019年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政府采购货物增加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减少5万元。原因为政务公开中心新增行政审批股。

⑤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9台,价344.12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7辆,其他用车2辆,其只要用途为工程抢修车。2019年交通运输系统固定资产价值1952.82万元。其中土地面积19220.98平方米,价107.16万元;房屋面积7393.78平方米,价744.88万元;通用设备价134.49万元;专用设备价432.51万元;其他189.66万元。2019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新增配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⑥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443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9.33万元,项目支出1855万元。交通系统2019年度重点项目4个: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城市公交老年人及残疾人免票补贴项目、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治超工作经费项目。目标为降低城乡二元次差异、改善道路状况、方便群众出行、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指数. 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汨2019年度 罗市交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