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4-11

关于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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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志愿服务分队,乡镇各志愿服务大队,村(社区)志愿服务中队和主要社会志愿服务组织:

为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措施,根据汨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要求,市委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市三创办决定,加大全市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加强疫情期间志愿服务工作是落实上级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和市委相关会议精神的需要,是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需要,是体现志愿者自身价值、展示志愿者风采的需要。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志愿服务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组织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该项工作。

二、积极参与属地志愿服务工作

按照统一归口管理、分级属地负责、小区分类管控的要求,组织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由市志愿服务总队负总责,市委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市三创办牵头实施,城区志愿者原则上参与所在小区和所在志愿服务组织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飞地工业园志愿者参加园区、企业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乡镇志愿者原则上参与所在志愿服务组织和村(居委会)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在参与本小区志愿服务的前提下,要积极配合参与全市疫情防控重大活动。志愿服务重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讲、上户排查、卡口执勤、关爱帮扶、消毒防护、卫生保洁、移风易俗劝导、爱心捐赠等工作。在开展志愿服务时,各志愿服务组织一定要按照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督促志愿者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个人自身各项安全。

三、及时加强志愿服务信息反馈

按照《汨罗市中心城区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办法》和市志愿服务总队要求,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和主要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包括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飞地工业园)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志愿服务相关情况统计,在每天上午12:00前将相关情况报市委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人:童晓丹,联系方式:0730-5203030,13974052575),当天下午2:00前由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办公室统一汇总报送主要领导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四、努力营造志愿服务浓厚氛围

各志愿服务组织要及时总结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经验,选树典型,并及时上报市委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和市委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将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介全市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氛围。

中共汨罗市委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汨罗市三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