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
防控组关于对广东省深圳市等地入湘人员
开展社区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近日,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发生地新增报告地区有广东省 深圳市、天津市津南区、河南省安阳市等地。目前疫情新发 生地的病毒引入时间和途径尚不清楚,病例发现前活动范围 较大,日常出行以公共交通为主,存在较高续发传播风险和 疫情外溢风险。为此,各市州要在继续加强对疫情发生地入 湘人员排查的基础上,及时关注疫情发展变化,迅速开展对 疫情新发生地等疫情相关地区入湘人员的排查管理。
一迅速开展入湘人员排查管理(一)开展疫情新发生地入湘人员的主动排查。
1.对 2021 年 12 月 18 日以来,有广东省深圳市旅居史 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感染源头不明病例出现且有潜在社区 传播风险地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对其中有深圳市封控区 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 险区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有深圳市管控区旅居史的入湘 人员,暂按照有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旅 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对与已公布的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 入湘人员,按密切接触者进行管控。
2.对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来,有河南省安阳市旅居史 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 在市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对其中有安阳市文峰区、滑县 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 险区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
3.对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来,有天津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感染源头不明病例出现且有潜在社区传播风险地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对其中有津南区、南开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 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
4.对 2021年12月31日以来,有上海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感染源头不明病例出现且有潜在社区传播风 险地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对其中有宝山区、奉贤区、浦 东新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 中风险区所在市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
5.对 2022年1月1日以来,有浙江省金华市旅居史的 入湘人员,暂按照有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 市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对其中有金华市永康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
(二)继续强化重点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的主动排查。
1.近 14天内有高中风险区、封控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均须集中隔离至离开高中风险区、封控区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限为脱离接触后 14 ,核酸检测至少3次(每次间隔 24 小时)。
2.继续加强对近 14 天内有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咸阳市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入湘人员的主动排查。对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高风险区旅居史进行健康服务的人员;对有陕西省延安市、咸阳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旅居史进行健康服务的人员
3.对 2021年12月18日以来,有浙江省宁波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中风险区所在市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对其中有宁波市北仑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中风险区所在县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
4.对 2021年12月19日以来,有河南省许昌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高风险区所在市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对其中有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 有高风险区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有洛阳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对其中有洛阳市新安县旅居史的入湘 人员,暂按照有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旅居史者 进行健康服务。
5.对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来,有河南省郑州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对其中有郑州市航空港区、管 城区、中原区、二七区,暂按照有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 中风险区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对 2021年12月30日以来,有河南省郑州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
6.对 2021年12月20日以来,有河南省周口市、信阳 市、商丘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对其中有周口市太康县、淮阳区,信阳市固始县,商丘市睢阳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按照有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旅居史者进行健康服务。
(三)加强流行病学史调查和风险研判。
目前因技术和数据等方面的原因,无法根据风险人群的县区和乡镇旅居史而赋健康码,各地要加强黄健康码人群的流行病学史调查,对与已推送的风险等级不符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健康码转码。
二加强人员出行管理(一)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入湘人员管理。各地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 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 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场所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 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二)加强入境入湘人员的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境外回国人员(包括以长沙作为第一入境口岸和以国内其他城市作为第一口岸的入境人员)、涉疫人员、中 高风险地区来(返)湘人员、高中风险岗位人员等风险人群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和相关管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入湘人员核酸查验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湘 旅客需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抵湘后24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2022年3月15日前,没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湘旅客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因紧急事项入湘者,可在抵湘后进行核酸检测,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可放 行。
四动态调整管控方式各地要及时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域调整变化,及时调整管控方式。要加强节假日返湘人员的登记摸排和健康监测,落实高风险接触者、健康码红黄码人员、来自疫情发生地人员、涉疫群体等人员的防疫服务和管控,按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工作。
五强化宣传风险告知各地要强化宣传告知,要求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者、与 感染者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实施自我申报,告知群众因隐瞒行程等不配合疫情防控行为的法律风险,引导群众主动向当地 社区报备,提醒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 情防控组,0731-84822127,84820539(传真)。
附件: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健康服务措施(现行)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疫情防控组
(代章)
2022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