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4年1月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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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天顺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工程建设项目》《湖南永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工程建设项目》,现就2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天顺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屈子祠镇范家园村七组

建设单位

汨罗市天顺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乐帮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天顺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3488.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在屈子祠镇范家园村建设年产50万吨机制砂项目。本项目主要是以花岗岩矿开采企业的废石料、鹅卵石等为原材料,通过给料破碎、筛分、洗砂等工序制成机制砂产品(50万吨/年)。项目用地面积约13354.16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防止尾气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浇灌,不外排。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全面收集采用沉淀池+浓缩罐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浇灌,不外排。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料和产品堆场、生产车间等区域封闭作业并通过洒水喷淋雾炮机等降尘抑尘,物料输送皮带封闭运行,运输车辆定时清洗并限速行驶,沉降物料和粉尘及时清扫。破碎、制砂和筛分工序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方式处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废润滑油及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的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各类危险废物及时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及质量,禁止使用无合法来源的原材料,禁止私采烂挖土砂石等矿产资源,不得使用金属矿石废料或含有重金属的废料。防控废气污染,强化降尘抑尘措施切实提高粉尘收集处理效率,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项目名称

湖南永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金塘路革新路交叉口西南角

建设单位

湖南永驰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永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6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金塘路与革新路交叉口西南角建设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是以水泥、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卵石、砂、膨胀剂、外加剂、水等为原材料,通过投搅拌、检验、装车等工序制成商品混凝土(60万吨/年)。项目用地面积约14255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防止尾气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生产废水采用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全面收集沉淀处理后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骨料料场、生产车间等区域封闭作业并采用喷淋系统降尘抑尘水泥、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外加剂等粉状物料均采用密封储罐车运输、管线输送、筒仓储存,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搅拌主楼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运输车辆室内卸料、定时清洗并限速行驶,沉降物料和粉尘及时清扫。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废润滑油及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的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各类危险废物及时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及质量,项目使用的粒化高炉矿渣粉质量需满足《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17)相关要求,禁止使用无合法来源的原材料。防控废污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强化降尘抑尘措施切实提高粉尘收集处理效率,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