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XX同志:
关于您3月21日在网上投诉平台反映新市镇107国道新市大桥上面,路面垃圾成堆,驾驶摩托车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我镇已于2023年3月24日受理,并交由镇环卫组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处理后,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因地域和权属问题,107国道新市大桥区域的卫生分为三个单位管辖,大桥面上由107国道管理所负责,大桥靠新市镇桥头由新市镇负责,大桥靠罗江镇桥头由罗江镇负责。在受理了您反映的问题后,我镇环卫组已督促新市街社区对属新市区域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并要求社区以后对此路段的卫生加强督促。对于属107国道管理所和罗江镇负责的区域,已与两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对接,相关问题也已得到了解决。
如您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汨罗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新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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