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汨罗将对环保纳税人首次征收环保税。为确保环保税征收工作顺利进行,1月29日下午,市地税局举办第一期环境保护税业务知识培训,各职能科室和税收管理员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汨罗市地税局税政科业务人员就环保税法方面进行了解读,详细讲解了环保税立法宗旨、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收减免等知识要点;环保局工作人员就环保税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授课,详细讲解了如何填写环境保护税信息采集表及填写要求。
据悉,环保税法已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税法,纳税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目前,市财政局、地税局和环保局联合成立了汨罗市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工作方案,确保今年4月中上旬全市首次环保税征收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