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广州市花都区卫计局与汨罗市卫计局签订两地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协议。协议的签订,意味着两地能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及时交换流动人口信息,准确向对象发送协查通报,实现两地计生和卫生互通,共同精准服务流动人口。

该协议遵守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
那么,签订协议后,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卫计局都有哪些职责呢?记者了解到,双方将共同为流动人口开展政策法规、健康知识等宣传教育。户籍地为流动人口落实相关奖励扶助政策,关心流动人口的生产、生活,为其排忧解难。外出的成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由户籍地免费为其在网上办理并提交。
现居住地在办证、就学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政策引导和服务,并对特别困难的流动人口实施扶助,流动人口在现居地能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预防接种、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咨询等计生服务。
流动人口在现居地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的,要及时通过系统向户籍地发送协查信息,户籍地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核查确认,现居地在收到确认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制证发证。对于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书面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同时,两地签约协作后,将互相配合征收社会抚养费,严肃查处各类假证明,严厉打击“两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