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记者从汨罗市残联获悉,日前,《汨罗市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明确了我市残疾人证核发程序,以及残疾评定机构由原来的市妇幼保健院变更为市人民医院。
根据《细则》,汨罗市残疾人证核发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评定、公示、审核、批准等。据了解,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所在村(社区)介绍信和 3 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并填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汨罗市残疾评定机构由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共同指定为汨罗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每周星期四进行残疾评定,申请人在市人民医院评定残疾类别和等级结束后应将办证申请材料、残疾评定表、办证鉴定佐证材料交市人民医院残疾等级评定中心(门诊部二楼)。
对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市残联将公示花名册下发到乡镇,乡镇残联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公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公示期内有实名举报的,将中止办证程序,由市残联及时调查处理。经查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个办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