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汨罗市交调委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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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与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十级伤残。近日,在汨罗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调委”)的调解磋商下,这起发生在2018年10月23日的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终于了结,事故双方达成协议,除客车驾驶员自愿承担摩托车驾驶员住院期间的医药治疗费外,另由客车驾驶员赔偿摩托车驾驶员残疾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摩托车修理费等一切损失共计92000元。

事故双方还在市交调委的组织下向市人民法院申请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这也是市交调委成立后组织的第一次司法确认申请。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当日,市人民法院明确裁决: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同时裁定,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介绍,市交调委于2017年11月10日成立,负责受理按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民事损害赔偿调解,前提是在责任认定书生效后,且具备调解对案条件;同时负责受理交警事故处理中队办理的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民事损害赔偿调解,原则上在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后受理。市交调委成立至今,共受理各类交通事故案件民事损害赔偿调解268起,调解成功22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