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解“信任危机” 汨罗法官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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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货款支付方式产生分歧,两家公司“杠”上了,诉至汨罗法院。承办法官在与双方沟通中发现,双方因“互不信任”造成隔阂,便将调解兑现地点定在银行。日前,弼时法庭法官在中国银行南湖支行的营业厅里调解兑现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不久前,湖南某电气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对湖南某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提起了诉讼,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汨罗法院依法受理后,同时对原告的申请作出了裁定,冻结了被告的银行存款。

在送达诉讼材料和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对争议的事实和金额均没有异议,只是因货款支付方式产生了分歧,互不相让,从而诉至法院。如果机械的按诉讼程序,按部就班审理案件,难免让当事人的矛盾日渐加深。

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沟通、交谈,向他们阐法析理,双方终于同意进行调解,但对先付货款再解冻还是先解冻再付货款却产生了争执。

承办法官再三思量后认为,这主要是双方的一种不信任感造成的,原告怕解冻了被告不付货款,而被告却怕付了货款又解不了冻。为了彻底打消双方顾虑,承办法官将调解兑现的地点定在了银行,在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的同时,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被告银行存款的冻结手续。就这样,原本拔弩相向的双方,在银行营业厅里握手言和,分别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案件当场进行了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