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可获国家、省规定标准两倍以上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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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2015年12月31日前只合法生育(收养)了一个子女,且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未收养子女的家庭。记者从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汨罗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可获国家、省规定标准以上额外补助。


根据《通知》规定,自今年起,汨罗市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可获每人每月800元的特别扶助金,跟国家、省规定的每人每月390元标准相比提高了两倍有余。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病残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也由国家、省规定的每人每月320元提高至500元。特别扶助金按年发放,本年度扶助金将于年底发放到位。

此外,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可另获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抚慰金,此项资金目前正由各镇政府发放中。

《通知》还明确了开展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再生育扶助、养老扶助、医疗扶助、安居扶助、社会扶助等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