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启动农村“班车”回购,业主可获最高4万元/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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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当前已进入全面实施的关键阶段,12月5日记者获悉,汨罗市人民政府已发布相关通知,正式开始回购农村客运班线车辆。

根据通知,本次回购以市客运公司为主体,回购车辆数量为96辆,包括了汨罗市城区至市辖各镇的所有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回购期限为12月5日至12月15日,在10日前配合退出营运市场并与市客运公司签订回购协议的经营业主,每台车奖励4万元;11日至15日配合退出并签订协议的,每台车奖励2万元,逾期不再奖励。

除奖励外,给予经营业主的相关补偿包括车辆残值补偿、班线剩余经营权补偿、保险退费补偿等。此外,市客运公司招聘驾驶员时,在回购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办结相关手续的车辆经营业主,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聘用。

通知还对回购程序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市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将对回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后续汨罗将以一批新能源纯电动客车代替此次收回的车辆,对全市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公车公营”,全面推动全市城乡客运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