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12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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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下午,记者从汨罗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该项工作12月31日前要完成清产核资主体任务。市委副书记李冯波、副市长吴高明出席会议。

据介绍,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对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形式和运行机制的重大部署。本次改革涉及的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用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

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为宣传部署阶段,已实施。第二为组织实施阶段,具体分四步开展,第一步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第二步是科学确认成员身份,时间为2019年1月至6月;第三步是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第四步是完成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等一系列探索改革,时间为2020年7月至12月。最后是总结验收阶段。

会议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下发了《汨罗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汨罗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李冯波强调,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准改革方向,守住改革底线,尊重农民意愿,把握时间结点,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