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共餐引起的交叉感染及食源性疾病传播,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教体局、市城管局、市农村农业局、市融媒体中心8家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文明用餐,全面推行使用公勺公筷”的深化文明餐桌主题行动。
本次文明餐桌行动坚持以全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场所为重点单位,以中小学生、公职人员、中共党员为重点对象,分类推广使用公勺公筷。
5月31日前,将实现对全市大型餐饮单位、定点接待酒店、机关、学校、食堂推广使用公勺公筷率达到70%,9月30日前实现全覆盖,形成示范效应。
7月31日前,结合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促进农村红白喜事等集体聚餐推广使用公勺公筷率达到50%,9月30日前实现全覆盖。
在每个乡镇评选一名乡村厨师作为推广使用公勺公筷的示范典型,持续发挥带动作用。
附:汨罗市公勺公筷使用规范
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阻断病毒传播,防范交叉感染,确保用餐文明安全,特制定汨罗市公勺公筷使用规范。
1.公勺公筷的定义:公勺公筷是指两人以上同桌共餐时,为方便分餐而摆放的公用勺子、筷子的统称,专用于从公用餐饮器具中夹取菜肴放到个人使用的餐饮器具中,公勺公筷架是指专用于放置公勺公筷的支撑物。
2.公勺公筷的材质和外观要求:公筷公勺材质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明显区别自用勺筷,颜色宜为白色、类白色或不锈钢色,公勺公筷的外形尺寸要明显大于普通勺子筷子的尺寸,约为22-24厘米,可在显著位置印烫明显的“公筷”“公勺”“公用”等字样。
3.使用公勺公筷的场所: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倡导居民家庭使用公勺公筷。
4.公勺公筷的使用方法:用公勺公筷取菜宜适量放入自己的碗中,不用公勺公筷随意翻拌,不将菜品返回餐盘,使用公勺公筷后应放回餐盘或托架。餐厅服务员应在顾客就餐前提醒顾客使用公勺公筷,并告知公勺公筷使用方法。就餐人员如提出分餐要求,餐厅服务员应使用公勺公筷进行分餐。
5.公勺公筷的消毒:对重复使用的公勺公筷单独收集、清洗、消毒。消毒后的公勺公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公勺公筷架应严格清洗、消毒。
6. 公勺公筷的摆放:公勺公筷及公勺公筷架应当在开餐前半小时之内趁热摆台;按照“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 或“双筷制”的原则,在每一道菜食(含主食、水果等)旁边配设一套公筷或公勺,置于架上;中小型餐馆、居民家庭用餐、农村集体聚餐及其他聚餐,每桌配备公勺公筷应与供餐规模及上桌的菜食品种数量相对应。
7. 公勺公筷行动宣传要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大堂、餐厅醒目处张贴提倡公勺公筷使用内容的海报、标语等,有条件的在宣传屏播放宣传片,并在餐桌上放置提示牌;餐饮服务单位应对餐厅服务人员加强公勺公筷服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