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处罚的
通 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我大队分别在107国道1668公里600米、1670公里850米路段共设置两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公示期自2020年8月3日起至8月17日止。自8月18日0时起将对过往车辆驾驶人在车辆行驶时拨打、接听手机,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禁止停车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处罚。
特此通告。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