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融媒体讯(通讯员 任赤 汪朋 何朋远)12月28日晚上,汨罗城管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在罗城路巡逻时,发现一工地旁有明火。执法队员走进查看发现,有人正在焚烧木材、树叶,产生滚滚浓烟。
当事人何某是到汨罗来务工的外地人,由于工地有废弃木材、树叶,为了取暖,何某直接将这些垃圾堆积在路边进行焚烧,被正在巡查的城管执法人员抓了个“现行”。
“露天焚烧垃圾是违法行为,同时还会造成火灾隐患。”现场,执法人员责令何某停止违法行为,并调来水车将火浇灭。随后,汨罗城管执法大队依法约谈了焚烧垃圾当事人何某,对其进行笔录与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当事人何某处以1000元处罚。
汨罗城管提醒:露天焚烧垃圾,最高可罚2000元
执法队员介绍,在日常巡查中,他们发现仍有部分市民因法律意识淡薄或为图方便等原因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汨罗城管提醒广大市民,焚烧木材、杂草落叶,用烟熏腊肉、焚烧塑料垃圾,在河边、公园角落篝火、烧烤等都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汨罗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目前,汨罗市民生活生产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大件垃圾以及建筑垃圾等,均有建成处置终端,市民可选择垃圾的正确处置方式。同时,露天焚烧垃圾是蓝天保卫战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之一。下一步,城管部门将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执法宣传、巡查和处罚力度,坚决打击造成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共同守护汨罗的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