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维权不停步!汨罗消费者委员会公布3件典型维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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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夏凡)虚假广告可曾让你信以为真?假冒伪劣是否让你深恶痛绝?今天是第3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记者从汨罗市消费者委员会获悉,近年来市民消费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去年一年汨罗“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2967件,办结率100%,调解成功率98.7%,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3.5万元。下面,一起来看看3件典型维权案例吧!

案例一:假冒装饰材料纠纷案

2020年3月下旬,消费者刘某在汨罗市某商家购买了木芯板、门套线、门框线等装饰材料,价值26000元,消费者在住房装修过程中发现,所购的装饰材料全部为假冒品牌产品。汨罗市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投诉,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商家同意给消费者更换正品装饰材料,并承担三倍赔偿以及由此产生的材料、人工损失费用共计80000元。

案例二:实木家具消费纠纷案

2020年8月28日,消费者李先生在汨罗市某家具店购买了几套家具,价值32000元,经营者宣称是实木家具,不久消费者在使用这批家具时出现“脱皮”现象,认为不是实木家具,消费者向经营者提出退货要求被拒绝。10月12日,李先生向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经调查,这批家具为多层实木材料,并非消费者想购买的天然原实木家具,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消费者商品真实情况。经调解,经营者同意退款退货,全额退还消费者货款32000元。

案例三:网店商品虚假宣传案

2019年12月16日,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举报人实名举报某网店宣传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请求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自2019年8月20日开始,在其网店对新产品进行网上销售,并自行设计制作了宣传网页。当事网页宣传内容涉及了专利产品,但当事人并未获得相关专利权,相关宣传内容均由其公司网店工作人员在别处抄袭而来,纯属虚构。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4000元,上缴国库。

汨罗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徐四辉介绍,今年该委员会将重点着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并向市民郑重承诺:“天天3.15,维权不停步”。同时,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贪图小便宜,保护好个人信息,遇事多求证,当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拨打12315维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