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法院:11小时耐心调解 促11案圆满执结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胥扬 通讯员 罗马妮)11月17日,汨罗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召集11案原被告就买卖合同与劳务合同纠纷进行调解。通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真诚劝说,最终,被告与11名原告于当晚7点多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场如约履行给付义务,双方握手言和。11件涉民生系列案得以执行和解方式圆满结案。

2019年至2020年期间,10案原告共计10人向汨罗某盛餐厅提供各类餐饮所需货物,由被告方出具收据,并在收据上签名确认,原告陆续送货,某盛餐厅陆续付款,某盛餐厅付款后将已付货款的收据收回。至今某盛餐厅尚有货款28万元余未支付给10名原告。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某盛餐厅达成买卖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应当依约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判决汨罗市某盛时尚餐厅、经营者刘某雨支付10名原告货款共计28万余元。另有某盛餐厅厨师彭某,其与被告的劳务合同纠纷,经汨罗法院判决汨罗市某盛时尚餐厅登记的经营者刘某雨支付4万余元劳动报酬给彭某。

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11名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汨罗法院执行局受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进行发放执行通知书、财产查控及有效划拨等执行手段。同时积极与被执行人联系沟通劝其早日自觉履行。

11月17日一早,汨罗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召集上述11案原告与被告刘某雨到法院执行局进行调解,直至当晚7时。通过执行法官真诚劝说,最终被告与11名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