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籍男子郑某某,2010年因犯抢夺罪被判刑,出狱后在朋友邵某某工地上做漆匠。2014年在得知邵某某欲购买一辆二手车,郑某某设下圈套,骗取邵某某现金1万元,上演了现实版农夫与蛇的故事。近日,汨罗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郑某某犯罪所得1万元,返还被害人。
湘阴籍男子郑某某2010年因犯抢夺罪被判刑,出狱后就业困难,便在朋友邵某某的工地上做了两年漆匠。2014年12月21日16时许,郑某某得知邵某某欲购买一辆二手车,便谎称自己有一辆经当铺估价8万元的大众迈腾小轿车,愿以两三万元的价格转卖给邵某某。他谎称车辆在自己堂哥处,而堂哥是汨罗市某局副局长,以骗取邵某某信任。待邵某某在汨罗市某局门口付了1万元购车款后,郑某某谎称自己去开车,要邵某某在门口等待,随后进入该局大院,偷偷从西侧围墙翻墙逃跑。2016年12月26日,郑某某逃跑在外地捡垃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被告人郑某某称赃款已被其用于赌博并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