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种“证明”派出所不再开具
办证过程中,证明“我是我”、“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确确实实发生在我们身边,从9月1日起,证明可不能再“任性”了。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公安部等 12个部门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9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9类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1、公民姓名。2、公民曾用名。3、公民性别。4、公民身份证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5、公民民族成份。6、公民出生日期。7、公民出生地。8、公民籍贯。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对于下列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公安派出所也不再出具证明:1、户口迁移情况。2、住址变动情况。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4、注销户口情况。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对于需要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6类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事项,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提供必要协助。
流动就业人员医保转接无障碍
对于外出就业的人来说,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人到外地去了,医保还“留”在家里。不过今后,医保可以跟着自己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9月1 日起实施。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办理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参保人只需要在转出地中止参保,及时参加转入地医保,随后在转出地办理转移申请。具体涉及到汨罗的有两种情况,一是跨统筹区转接,参保人只需到当地医保机构开一个函;市本级转接,参保人到市医保中心开一个转移单就可以了。二是外地参保转到汨罗,只需接收单位把参保情况上报到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再开一个函出去。
据悉,目前,汨罗流动就业人员医保转接,实现了岳阳地区统筹。由于相应标准不一样,跨省统筹还未完全实现,待配套系统升级,即可实现无障碍转接。届时,参保人只需准备相关资料,可当即办理。
还有新规未落地
公积金提取材料“瘦身”? 汨罗暂时未开通这项业务
从9月1日开始,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会简化,按照新规定,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做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这项业务尚未在汨罗“落地”实施。目前,依然按照省、市地方细则办理,具体手续、流程根据《汨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服务指南》实施,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目前,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仍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配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2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购房收款收据或发票原件、复印件;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等必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