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9个租赁户在6月30日合同到期后,拒绝搬出门面,双方陷入拉锯战。“我们的门面,最少的500多元/月,最多的700多元/月。外面的门面至少3000元/月,所以他们都拖着不愿意搬。”僵持之下,2015年年底,中医院将9商户告上法庭。2016年1月,法院判决9商户10日内交付门面,并支付期间门面占用使用费。
本以为事情能就此了结,不想后面的路同样艰辛。据陈磊回忆,商户们抵触情绪特别大,打12345公众服务热线投诉,去医院办公室闹事,谩骂工作人员……法院判决出来后,甚至有2户租赁户上诉至岳阳法院,称汨罗法院无权审理此案,申诉被驳回后,他们又将医院告上法庭,称其当年出资7万元购买了门面。陈磊作为医院后勤人员,第一次当上了辩护人。
“如果门面是购买的,那么对方就应该出具门面买卖合同和正规的门面买卖收据。”法庭上,陈磊针对租赁户提出的“门面购买”作出回应……目前,拉锯战仍在继续。
6月3日,法院执行局出动40余名执法人员,依照判决先对其中3家三角形门面进行了处理。“后续几家门面的处理仍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