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全面启动“车轮上的改革”
来源:汨罗政务中心   日期:2016-12-2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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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汨罗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这标志着我市公车改革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根据方案,汨罗将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传统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建立健全公车改革后的长效管理机制。

全市党政机关保留129台公务用车 取消车辆依法公开处置

此次公车改革,机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方案》要求,汨罗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在今年12月底基本完成,全市核定保留车辆129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1辆,执法执勤用车78辆。保留了必要的调研接待、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车辆。后续还将建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对一般公务用车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据悉,取消车辆必须在12月28日开始封存,参改单位在车辆封存前需完成违法记录、事故等处理及相关手续。市国资办对取消车辆进行依法、公开、透明处置。按规定时间封存车辆的单位2017年元月1日开始发放交通补贴。

参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分5档 司勤人员将安置分流

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以及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全部参加改革。改革后,对参改人员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用于保障补贴区域内一般公务出行。

按省统一规定,公务交通补标准分为5档:处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50元/月;工勤人员500元/月。

市直单位参改人员在城区(归义镇)、汨罗镇、古培镇、新市镇范围内,乡镇参改人员在乡镇辖区范围内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考虑到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的现实,《方案》允许各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集中部分公务交通补贴统筹使用,统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

公务车减少,司勤人员怎么安置?《方案》明确,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采用竞聘上岗、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等多种方式进行安置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