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汨罗||(第118期)微信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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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如今,微信已成为现代人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但有人却利用微信的便利,在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

蕾蕾是做微商的,每天在朋友圈发布“康健小分子肽——这是神奇的物质,以下是治肾病综合症、肺气肿等疾病的成功案例……”等信息,还附了很多订单成功的截图、使用效果对比和证明的图片,以此宣扬该产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

后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该产品不属于药品,蕾蕾涉嫌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对蕾蕾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处罚。

[律师点评]

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条规定,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人民币的行政处罚;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位置标明“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特别要注意的是,若他人在你的公众号发布虚假广告或是你转发他人发布的虚假广告,你都要担责。

2019年3月8日,微信安全中心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处理微信个人账号发布“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利用微信个人账号发布“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微信安全团队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处理、严厉打击。

公告显示,微信个人账号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的,一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的规定,视违规严重程度,采取阶梯式处罚机制:对违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并屏蔽微信朋友圈;对违规账号,将视情节处以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账号封停和永久封停等处罚;对违规微信群,将视情节进行限制使用功能或封群处理;对违规链接将进行封禁处理,并公告处理结果。

[温馨提示]

公民在互联网上售卖违法违禁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受到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用户通过个人账号、群、朋友圈等产品功能发布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属违规行为;帮助朋友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宣传推销违法违禁品的行为,一旦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有可能需要承担行政处罚。购买医药类产品还需谨慎对待,不可随意轻信他人购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