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闪离,弼时法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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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一个月就登记结婚,却在婚礼前反悔……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弼时法庭受理了一起“闪婚”的离婚纠纷,通过法官细致的工作,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原告李某和被告杨某于2018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19年1月办理结婚登记,原本预计今年5月举办婚礼,不料杨某突然反悔,双方本来约定日期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天杨某却无故缺席,李某只能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杨某的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询问了杨某的意见,杨某表示两人认识时间不长,彼此性格了解不够,自己确实对李某没有感情,也同意离婚,只是因自己主观方面的原因不愿意去民政局。最终,在法官的调解释明下,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这段为期几个月的婚姻划上了一个句号。

承办法官表示,当今社会,“闪婚闪离”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但是婚姻不易,结婚需谨慎,草率结婚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伴侣的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