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了,我讨了3年的工钱,没想到法院3个礼拜就帮我要回了,感谢法院把我们农民工的难处放在心上。”近日,汨罗法院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欧某某在办理领款手续时不住地表示感谢。
2017年至2018年间,欧某某在刘某经营的某家具厂务工,经结算,刘某累计拖欠工资44800元。欧某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与刘某达成了还款协议,刘某陆续支付了20000元后,对剩余的24800元一直未予支付,欧某某无奈向法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一方面主动出击,在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与其进行了详细谈话,希望做通工作促使其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刘某的名下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财产状况进行详细查询,并对可供执行的财产予以依法冻结。
在多次与被执行人刘某的谈话中,其表示还需要核对账目,拒绝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执行干警见协调未果,遂依法对刘某被冻结款项进行划拨,并通知申请人欧某某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而此时,距执行案件受理仅3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