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婚姻状况、虚构身份诈骗,男子获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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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真实婚姻生活状况,虚构自己是公安民警,男子在骗得被害人信任后诈骗其钱财,最终被判刑。近日,汨罗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13528元,分别退还给被害人,不能追缴的,责令其退赔。

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份,被告人郑某通过某交友软件认识了单身的被害人贺某,便虚构自己是公安民警,妻子过世,并与之交往,取得被害人贺某的信任后,又虚构自己身患癌症、父亲过世、女儿车祸、要归还挪用的公款、深圳有门面房可处理等理由找到被害人贺某借款,自2017年3月份至案发,共计骗得被害人贺某人民币205228元。

2017年,被告人郑某在汨罗市某洗脚城消费时与被害人周某相识,虚构自己是公安民警,妻子因公牺牲,取得被害人周某的信任后,又虚构自己发生车祸,要赔偿受害人90万元,北京的房产一时不能变现,便于2018年1月份找到被害人周某要求借钱,骗得被害人周某人民币8300元。2019年6月20日,被告人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到案后,被告人郑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对其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郑某曾因招摇撞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上,一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案件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