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桃林寺镇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召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推广会和培训会。镇、村、组食用农产品三级监管员和生产经营主体共计40余人集中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条文及《汨罗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
据介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书,是生产主体对消费者、对社会的承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自我约束力。
桃林寺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将在6月底前将全面试行。试行品类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试行主体包括全镇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休闲农庄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商超、学校、餐饮单位、农产品直营门店等。
“合格证既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源头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下一步,该镇将逐步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名录,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和责任追溯制度,做到蔬菜,肉类,水果等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基地到餐桌全程质量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