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通告》 政策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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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通告》

政策文件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可行性说明

  2022年1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柴油被列为危险化学品,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而在我市,目前普遍存在自用、储存柴油现象,非法自备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点、黑生产窝点等现象同样存在,导致我市成品油市场税收较低,更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扰乱了整个成品油市场秩序。与此同时,《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市安〔2023〕6号)也要求包括各县市区在内的全岳阳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基于此,为进一步加强对市民进行普法宣传以及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涉成品油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由市打非办拟稿,市司法局审核,市人民政府发文,于2023年5月6日制定出台了《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通告》。

  二、制定依据

  市人民政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号)、《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市安〔2023〕6号)和《岳阳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办法》(岳市安监[2017]1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制发的前述通告,制定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三、适用范围

  《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执行,有效期为五年。

  四、主要内容

  《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通告》主要内容一共有八条,包括“打非治违”行动十个方面的整治重点,生产、经营柴油(闭杯闪点>60℃)企业申请办证的时间要求,前述相关法律法规中涉成品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投诉举报、监督电话,以及通告施行日期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