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本级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本级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相关项目镇(场)、项目村:

根据《汨罗市2016年第三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汨常〔2016〕3号)精神和《汨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汨财农指〔2016〕11号)的安排,经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第一批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下达到各相关项目镇(场)、项目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实施坚持以下程序:1、申报。递交项目申请书。2、初审。初审通过后递交项目规划设计书。3、现场查勘。4、组织实施。5、申请拨付资金报告。并备项目实施合同书、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6、下拨资金。

二、突出支持重点。第一批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的产业发展项目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由各行业部门为主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扶贫配套,切实提高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和改善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

三、实行公告公示。根据省扶贫办确定的“项目报备,公告公示”的原则,市扶贫办在阳光三农网上公示全市2016年第一批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项目乡镇、项目村也要在公开栏内公示,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公示要留有影像资料备查。

四、加强监督检查。相关项目镇、项目村要严格遵守财政专项贫困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项目资金计划,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严禁截留、克扣、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市扶贫办将对项目镇(场)、项目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对违规违纪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行为,不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扣减下年度扶贫资金计划。

附表:2016年第一批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

汨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10月15日

附件:

2016年第一批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

产业名称

项目个数

金额

蜜蜂养殖

2

55

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

3

140

土鸡养殖

2

25

牲猪养殖

11

110

优质稻种植

2

10

观光旅游

1

5

杉树抚育

1

5

玉米种植

1

5

牛羊养殖

10

45

合计

33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