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关于印发《汨罗市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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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汨罗市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汨罗市委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8日

汨罗市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年)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和《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岳发〔2015〕14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推动我市农村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全市2017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严格按照省委、岳阳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统一部署,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精准脱贫为首要任务,统筹推进特色产业、教育培训、基础建设、公共服务,加快贫困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总体目标

到2017年,实现现有3546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整体脱贫(见附件1);40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8000元。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市、乡、村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部门单位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村倾斜,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努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二)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为主要对象,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产业选择精准、脱贫效果精准。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

(三)内外结合,以内为主,自力更生。坚持外源输血与内生造血相结合,以内生造血为主;坚持帮扶人与被帮扶人共舞,不独舞;坚持扶贫先扶志,加强引导,提振信心,更新观念,充分调动和发挥贫困对象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扶贫对象主体地位,立足自身,脱贫致富。

(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施策。以贫困村集中连片的玉池、八景两个片区为主战场,以贫困村为重点,坚持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相结合,整体推进与分类施策相结合,整合资源与精准发力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市场主体相结合,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四、重点工作

(一)党建扶贫

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争创“三型”党组织、争做“四有”党员活动和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更好地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抓好村支两委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以及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场地议事。选优配齐配强村支两委班子尤其是村支部书记。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村,从市直部门单位选派能力强、作风实、农村和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严格按“五帮”要求制定整顿方案,确保整顿转化到位。加强贫困村党组织建设。市直部门单位驻村帮扶工作组组长兼任驻点村“第一书记”,党组织关系转到村,由所在乡镇党委下发任职文件。实行后盾单位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每半年开展1次共建活动,后盾单位每名班子成员结对联系1名农村贫困党员。每年指导村党组织发展1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1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指导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广“一三五”村级治理模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每年按10%比例抽查考核“第一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派出单位扶贫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教育扶贫

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保障贫困村学生能就近上学。努力改善贫困村办学条件,对贫困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优先改造提质。切实推进贫困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不断丰富贫困村学前教育资源。加强贫困乡村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城区教师到贫困乡村支教制度、贫困乡村教师津贴制度以及新聘教师到贫困乡村锻炼制度,稳定优化贫困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贫困乡村教师教学技能、异地观摩等培训绿色通道,优先保证贫困乡村教师培养培训需求。严格落实国家扶贫助学资金向贫困乡村、贫困学生倾斜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积极开展爱心助学、志愿帮扶等活动,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失学、不辍学。对于贫困家庭大学生加大救助力度,优先办理助学贷款。实施“雨露计划”,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职业教育的予以帮扶,帮扶资金从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三)产业扶贫

积极申报扶贫重点产业项目,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形式,在贫困村实施覆盖1000人以上,年增收1000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项目。按照“一村一品”要求,围绕优质稻、油茶、畜禽养殖、楠竹等特色产业,根据贫困村的自然禀赋、地域条件等编制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支持贫困村群众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生态休闲业等。大力发展贫困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贫困农户组织化程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到贫困村建立基地,推广“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扶贫模式,提高贫困村农民参与特色产业的组织程度。鼓励工商资本进入贫困地区开展农业开发、旅游开发,通过土地流转、资产入股等形式促进贫困农户增收。加大贫困村旅游资源开发和生态建设力度,扶持自驾车营地、观光农业、农家乐等旅游新业态发展。扶贫部门扶持贫困村的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用于产业开发,驻村帮扶工作组应将工作重点放在产业扶贫上,切实帮扶贫困户脱贫。到2017年,每个贫困村初步形成一项特色产业,培育1家以上合作社,发展10名以上致富带头人;扶持5个以上贫困村开展乡村生态休闲旅游。

(四)项目扶贫

1. 交通运输。加大对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加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中小危桥改造,全面解决好贫困村道路“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17年,硬化贫困村村组道路146公里,实现所有贫困村通水泥公路,客运班线通达率80%以上。

2. 水利。做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优先安排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新建以及管网延伸、配套工程优先覆盖贫困村。对以泉水、井水为水源的单村供水工程,设置净化消毒设施。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在贫困村优先开展山塘水库清淤护坡和农田沟渠疏浚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7年,解决贫困村1360户农户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完成贫困村农田水利建设。

3. 电力。加大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提升贫困村群众用电质量。到2017年,完成12个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

4. 文化。加强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效能,积极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统筹发展有线电视、农村广播等,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到2017年,完成5个贫困村农家书屋建设,实现贫困村广播电视户户通。

5、信息化。加快推进贫困村建设信号塔、接通互联网。到2016年,完成所有贫困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开展农村互联网知识技能培训,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平台的信息物流业,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

(五)就业扶贫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贫困人口中的“四类人员”以及“四类人员”以外的其他有意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人口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现行政策列支。对创业贫困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就业岗位援助,对用人单位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按国家现行政策补贴用人单位。市人社局要经常开展常规劳动力招聘会,为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就业服务。人社、移民、工会等部门劳动力培训重点向农村贫困户倾斜。

(六)安居扶贫

加强异地搬迁扶贫。对居住在地质灾害频发区、水源保护区、贫穷落后山区的贫困户实行易地搬迁。加快危房改造步伐。对建档立卡对象中的无房户和D级危房户,制定和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提高补助标准,加快建房步伐。将贫困户安居扶贫与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中建房相结合,探索适合贫困群众安居新模式。发改、住建、移民等部门危房改造资金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住房。扶贫部门要积极争取专项资金配套补助。到2017年,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七)救助扶贫

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参合农民住院严格按政策补偿,补助政策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对“五保户”、农村低保对象,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有效化解农村居民因大病医疗造成的“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风险。进一步落实贫困村五保、孤儿供养政策,分散供养“五保”不低于2940元/人·年,集中供养“五保”不低于5000元/人·年,孤儿600元/人·月。对因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子女入学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救助。开展“善行湖南·万人眼健康公益行”活动,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免费治疗,近视患者免费配镜。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水平,乡镇卫生院和贫困村卫生室达标率95%以上,建立健全贫困村卫生室。提高农村低保和“五保”保障标准,实现农村扶贫标准与农村低保标准“两线合一”。

(八)财政扶贫

切实落实扶贫投入政府主体责任,建立财政专项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财政整合扶贫专项预算资金1000万元,各乡镇场要相应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整合涉农资金等多种渠道增加扶贫投入,全市每年整合涉农资金2亿元以上用于扶贫开发,乡镇政府每年要整合项目资金对贫困村加大投入力度。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行业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贫困村作为“项目区”,把贫困户作为“项目单位”,按照“渠道不变、资金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形成攻坚合力。

(九)金融扶贫

由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市人民银行牵头协调银信机构开展金融扶贫。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完善贫困地区金融基础设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积极向上争取扶贫小额信贷,建立健全扶贫开发信用担保和风险化解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为贫困户发展生产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的信用贷款。力争2016年开始全面铺开金融扶贫,完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办法,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

(十)社会扶贫

开展“10·17”扶贫日等扶贫宣传活动,引导各类社会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聚集。推进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将贫困村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协会等各类社会组织与贫困村一对一、与贫困户手拉手帮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文联、科协等各方面力量,通过爱心捐赠、结对帮扶、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方式,参与扶贫活动。引导支持互联网企业在农村推行电商扶贫模式,帮助销售农产品。设立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和爱心捐助平台,建立精准化、规范化的社会扶贫资源配置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成功人士、爱心人士参与扶贫。今后推荐、遴选、评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以及各种模范称号的企业家,必须有一定的扶贫工作业绩。

五、实施步骤

(一)建档立卡(2015年8月~9月)。2015年9月30日前各乡镇场和市直部门单位要组织干部开展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一进二访”活动,以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为平台,对贫困户、贫困村数据进一步核对,核准致贫原因,核实贫困家庭。要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开展“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5〕80号)要求,核实“四个一批”和“五个突出”相关数据。

(二)分类规划(2015年9月~10月)。依据建档立卡成果,2015年10月底前各相关单位完成贫困村组织建设和水、电、路、教育、卫生、文化、通信、产业、环境整治等10个专项三年攻坚规划;完成贫困个体技能培训和就业、危房改造、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教育助学5个专项三年攻坚规划(见附件2)。各乡镇场也要制定出台3年扶贫攻坚行动方案,规划和方案都要统筹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要将涉农项目重点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规划和方案在10月底之前报市扶贫办。

(三)精准扶持(2015年8月~2017年12月)。加强政府主导和行业扶贫,分步落实规划和方案。市政府加强调度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指导和统计汇总。加强驻村扶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帮扶实现全覆盖(见附件3),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工作组,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加强干部联户,利用驻村帮扶工作平台,组织机关干部积极结对帮扶贫困户,建立专门台账,落实帮扶责任,因人因户施策,并实行量化考核,不脱贫不脱钩。对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由乡镇场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和社会能人、爱心人士结对帮扶。

(四)分别考核(2015年8月~2017年12月)。分别对乡镇场党政班子和负责干部精准扶贫责任制、市直单位驻村帮扶和行业扶贫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施考核。按照10%的比例抽样督查考核部门单位及乡镇场精准扶贫实施情况,根据时序进度和目标任务加强中期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评。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力量,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对应的领导小组。实施市级领导联乡镇、部门单位联村制度。强化扶贫责任,充分发挥扶贫开发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作用。实施市抓统筹、乡镇落实的管理机制和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市里做好目标确定、项目安排、资金投向、考核考评、检查督促等工作,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开发工作。乡镇党政一把手和部门单位一把手是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落实精准扶贫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自责,齐抓共管。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充实办公室人员力量。各乡镇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分管副职和扶贫专干。要抓好驻村帮扶工作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组的作用,加强对工作组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工作组切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要抓好“第一书记”队伍建设,认真履行“第一书记”职责,切实解决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要抓好村支两委队伍建设,强化村支两委工作责任制,切实承担起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具体工作的责任。要引导、支持、鼓励民间团体、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不断壮大扶贫开发队伍。要加强对扶贫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懂扶贫、通民情、接地气、会干事的扶贫队伍。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考核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市直部门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和市直单位行业扶贫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建立问责机制,对没有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单位一把手实行问责。建立工作督查机制,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抓好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落实进度的督查。

附件:1. 汨罗市2015~2017年农村贫困人口整体脱贫任务表

2. 市直单位行业扶贫三年攻坚规划任务分工表

3. 汨罗市贫困村驻村帮扶一览表


附件1

汨罗市2015~2017年农村贫困人口整体脱贫任务表

乡镇场

贫困人口数

减贫任务

总计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35468

9222

13123

13123

城郊乡

794

206

294

294

汨罗镇

1297

337

480

480

新市镇

1084

282

401

401

红花乡

1146

298

424

424

黄市乡

916

238

339

339

古培镇

1609

418

595

595

白水镇

1903

495

704

704

川山坪镇

1972

513

730

730

高家坊镇

2041

531

755

755

玉池乡

1843

479

682

682

原种场

268

70

99

99

弼时镇

1475

384

546

546

李家塅镇

1055

274

390

390

黄柏镇

1478

384

547

547

沙溪镇

992

258

367

367

长乐镇

1557

405

576

576

天井乡

990

257

366

366

大荆镇

797

207

295

295

智峰乡

777

202

287

287

八景乡

802

209

297

297

三江镇

1082

281

400

400

古仑乡

1070

278

396

396

桃林寺镇

1668

434

617

617

新塘乡

1369

356

507

507

白塘乡

1336

347

494

494

屈子祠镇

1286

334

476

476

范家园镇

963

250

356

356

火天乡

1299

338

481

481

磊石乡

406

106

150

150

茶叶示范场

193

50

71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