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汨罗市年产100万吨再生塑料改性提质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拟投资28058万元,在湖南省汨罗市新市镇八里村、新桥村拟规划的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建设年产100万吨再生塑料改性提质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2万m2,总建筑面积约为21万m2,包括9栋标准厂房及1栋辅助用房。项目拟使用原材料为废塑料,通过去毛-脱水-热熔-挤出-冷却-切粒-包装等工序生产再生塑料颗粒。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废气为热熔、挤出、冷却、切粒等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影响范围主要在厂区范围内。生产中无工艺废水排放,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后,用于补充循环冷却水损耗,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污水处理厂。各种生产废渣外售或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选取低噪设备并对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距离衰减、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地方发展规划;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功能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
为尊重公众的环境权益,并搞好本工程的环境保护,现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象:所有关心环境保护,以及愿意帮助我们改进工作的一切个人、法人、机关和团体。
(2)征求意见范围: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发表意见的原则:客观、具体、合法、尊重多数。
(4)征求意见时间: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联系 人:周波 联系电话:13873071456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0731-89867341
电子邮件:120797859@qq.com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二O一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