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20万吨/年铅制品回收利用(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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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吨/年铅制品回收利用(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受汨罗市锦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20万吨/年铅制品回收利用(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20万吨/年铅制品回收利用(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汨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加工示范基地(湖南省同力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项目概要:汨罗市锦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汨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加工示范基地,现拟投资3000万元建设20万吨/年铅制品回收利用(一期)建设项目,租用湖南省同力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已建标准厂房(11栋3、4、5、8号厂房),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破碎回收利用。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废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机、液压打包机等,以为废铅酸蓄电池主要原材料,经破碎分选、液压打包,产品为铅块和铅锭,生产规模为10万吨。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主要影响概况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主要污染为:废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机运行过程中破碎产生的硫酸电解液、硫酸雾,湿法分筛产生的各类塑料、PE膜、隔板、压滤废水,电解液净化浓缩产生的废浓缩液,酸雾吸收废水,设备的运行噪声,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3.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①废气:破碎产生的酸雾经酸雾净化器处理。②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汨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加工示范基地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压滤废水、废电解液净化浓缩液、酸雾吸收废水经石灰水中和+二级混凝+斜板沉淀+砂滤处理后作为生产用水回用。③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④固体废物:各类塑料、PE膜、隔板均属一般工业固废可直接外售,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不存在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因素,本工程建设是必要和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区、学校等,以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

公众参与以及征求的主要内容:

1)您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情况;

2)区域现有主要的环境污染问题;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您个人的生活将有何影响;

4)对该建设项目,您最关心的环境因素;

5)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将有何影响;

6)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7)您对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采用发放调查问卷和开通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联系方式和起止日期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内容或对本项目有任何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汨罗市锦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康    总   18673015964

环评单位: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李    工   0730-8228687      yywh.1111@163.com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