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汨罗市鑫湘炉料有限公司年加工石墨材料6500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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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鑫湘炉料有限公司年加工石墨材料6500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鑫湘炉料有限公司年加工石墨材料6500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加工石墨材料6500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白塘镇马厅村(原双义村三组)

建设单位

汨罗市鑫湘炉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在我市白塘镇马厅村(原双义村三组),建设年加工石墨材料6500吨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以废旧石墨为主要原材料,经分选、大块带割、车床精加工、打磨等工序,生产石墨异型件、石墨块、石墨粉等石墨制品,本次改扩建在现有厂区内完成,不新增建设用地,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954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措施,确保建筑施工扬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高噪设备加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泥浆水、冲洗水、冷却水等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该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按《汨罗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尽量综合利用,实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须按汨罗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处置;装修施工应尽量选用水性油漆、隔热隔音门窗、节能灯具等环保型建筑材料,建材包装箱、袋等可回收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仅从事石墨材料机加工,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但须完善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禁止将废水和固体废物排入汨罗江,确保我市汨罗江河口段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汨罗江湿地公园等重点保护目标环境安全。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块带割、车床精加工、打磨等工序须在封闭车间进行,产生的含尘废气使用集气罩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外排;尽可能采用全封闭的机加工设备,物料和固体废物堆存场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车间内配置移动式吸尘装置,通过强化集气效果、及时清扫积尘、采取机械通风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等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带锯、车床等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优化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建立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不得随处露天堆放;不合格品返回生产线重新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渣等外售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保养、报废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收集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旧石墨材料作原材料,严格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做到增产不增污;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