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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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在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配套建设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含重金属污水管(接纳涉重金属工业废水)、一般污水管(接纳不涉重金属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和雨水管网,但不包括再生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和中水回用管网,管网总长度103244米,提升泵站2座,污水检修井2776个,服务面积18平方千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工程临时占地并合理布置,注意保护施工区域及周边的树木绿地等植被,尽量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优先用于工程完工后的绿化;科学安排并尽量缩短施工周期,施工作业场地、临时弃土堆放点等土壤裸露区域应采取避洪、护坡、遮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科学规划设计,强化工程质量,完善配套设施,尽量避免二次施工对环境造成影响。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蓝天保卫战等相关政策规定要求,优化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通过采取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清洗车辆等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工程建设采用商品混凝土,渣土、物料等应使用尾气达标车辆运输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遗撒、扬尘等造成环境污染;严格控制管道热熔对接温度,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量,尽可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尽量避免降雨期间施工,施工场区雨水排放口建设沉淀池,场区含泥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雨水管网;车辆和设备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试压水经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工艺,高噪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通过优化物料运输路线、加强车辆设备维护、规范施工场地管理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建筑垃圾尽量资源化利用,实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应按建设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处置,其处置须符合《汨罗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废建材包装物、边角余料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外售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前应制定专门方案确保相关道路、管线正常使用;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编制包括污水管破损泄漏在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