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汨罗市旺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利用石材边角料30万吨、建筑废弃物20万吨生产砂石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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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旺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利用石材边角料30万吨、建筑废弃物20万吨生产砂石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旺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利用石材边角料30万吨、建筑废弃物20万吨生产砂石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利用石材边角料30万吨、建筑废弃物20万吨生产砂石骨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三江镇双桥村毛家桥

建设单位

汨罗市旺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在汨罗市三江镇双桥村毛家桥,利用原汨罗市天宝造纸有限责任公司退出后的闲置场地,建设年利用石材边角料30万吨、建筑废弃物20万吨生产砂石骨料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利用石材边角料和建筑废弃物作原材料,通过人工初选、破碎、磁选除铁、一次筛分、二次筛分、螺旋清洗、细砂回收等工序,制成砂石骨料外售利用,占地面积12020平方米,绿化面积350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该项目须严格按照《湖南省砂石骨料行业规范条件(2017本)》和《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建设,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优先用于绿化,建筑垃圾按《汨罗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尽量综合利用;装修施工选用水性油漆、隔热隔音门窗、节能灯具等环保型建筑材料,建材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2019年砂石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采用半干法生产工艺,使用自动化全密闭的破碎、筛分和物料输送设备,进出料口外逸的含尘废气和烘干废气使用集气罩收集,经两级(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外排,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石英粉尘排放限值要求;优化运输线路,冲洗运输车辆并采取覆盖措施,卸料时喷雾降尘,防止物料遗撒和扬尘污染周边环境;作业场地硬化,物料堆存场所防扬散,禁止露天堆放,通过封闭生产车间、安装机械通风、定期洒水喷雾、及时清扫积尘、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砂石清洗水絮凝沉淀后回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食堂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厕所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菜地、绿化带施肥灌溉,不外排;完善“雨污分流”管网,沉淀渣压滤液、车辆及场地冲洗水、初期雨水妥善收集,沉淀后作砂石清洗补充用水和地面洒水抑尘用水利用,不外排;原材料、产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要采取防流失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须防雨防渗防漏,防止废水溢排漏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应急池,确保周边水环境安全。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段,严格控制厂区生产作业和物料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进一步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住户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沉淀渣滤饼、除尘粉尘、磁选含铁固废、人工分拣固废(木材、塑料、金属)等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外售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废矿物油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强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设立内部环保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控原材料来源,禁止回收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应当优先用于生态修复的表土进行加工,禁止私采滥挖土砂石、石材等矿产资源;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