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汨罗市新万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30万吨花岗岩废弃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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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新万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30万吨花岗岩废弃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新万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30万吨花岗岩废弃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综合利用30万吨花岗岩废弃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弼时镇湄江村上瓦组

建设单位

汨罗市新万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在汨罗市弼时镇湄江村上瓦组,租用湖南振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年综合利用30万吨花岗岩废弃物建设项目。该项目回收当地花岗岩加工企业废水沉淀池沉渣作原料,使用水玻璃、六偏磷酸钠作辅助材料,经过进料、破碎、球磨、调浆、一次筛分、一次磁选、二次筛分、二次磁选、三次筛分、三次磁选、脱水筛脱水、压滤机脱水等加工工序,得到的成品石英、精泥、长石粉、云母粉、精铁粉分类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占地面积5300平方米,建筑面积4743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破碎、球磨、筛分、磁选、脱水等工序生产用水絮凝沉淀后回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食堂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厕所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菜地施肥灌溉,不外排;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压滤液、车辆及场地冲洗水、初期雨水妥善收集,沉淀后作生产补充用水和地面洒水抑尘用水利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要采取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须防雨防渗防漏,规范建设初期雨水池和应急池,防止废水溢排漏排,确保周边水环境安全。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业场地硬化,非作业区域绿化,易产尘点及时喷雾洒水,定期清扫地面积尘,运输车辆净车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和扬尘污染周边环境;原料库、中间料库、成品库等区域厂房和皮带运输全封闭,生产全过程湿法作业,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锤式破碎机、脱水筛、高频筛、搅拌机、板式给料机、球磨机、磁选机、液压泵、渣浆泵、水泵、运输带等高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严格控制厂区生产时间和物料运输装卸时间,通过夜间限制高噪声作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不会对周边住户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报废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特别是水玻璃、六偏磷酸钠等化学品的管理,实施清洁生产,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控原材料来源,该项目原材料必须采购于拥有合法手续的花岗岩加工企业,禁止私采滥挖土砂石资源或收购其他人非法开采的土砂石资源进行加工,禁止回收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应当优先用于生态修复的表土进行加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