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关于汨罗市盛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年混装销售2000吨醇基燃料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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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汨罗市盛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年混装销售2000吨醇基燃料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7年9月15 日,我局拟批准《汨罗市盛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年混装销售2000吨醇基燃料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盛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年混装销售2000吨醇基燃料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汨罗市桃林寺镇三新村

建设单位 汨罗市盛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盛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在我市桃林寺镇三新村建设年混装销售2000吨醇基燃料油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对甲醇进行贮存,然后根据客户需求由专业技术人员用防暴泵抽出至专用塑料桶内进行调配,按10(甲醇):2(水)的比例勾兑成醇基环保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地埋式甲醇罐区(设置4个储罐(64m3/个)、辅助用房等。该项目年销售量为2000吨,最大储存量为196吨甲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确保周边住户的正常生产生活不会受到建筑施工噪声和扬尘的影响;车辆冲洗废水、石料冲洗废水、砼浇筑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作为场地抑尘洒水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作为周边农田浇灌用水回用,不外排;施工一旦完成,应及时跟进绿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按《汨罗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尽量综合利用,实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须按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处置;建设单位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建立一般固废暂存间,不得随处堆放;建材包装箱、袋等可回收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收集处置。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和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对储罐区设置防火堤且铺设消防沙池,严格做好储罐防腐、防渗、防泄漏等措施,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可直接外排入西面水塘;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甲醇储运的罐车(该罐车属于运输公司)委托专业清洗机构清洗,项目不产生洗罐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或厂区绿化带浇灌,不外排。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储罐为地埋式,储罐选用密封性良好的阀门、泵、法兰和垫片,生产过程尽可能封闭操作,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装卸及储罐的大小呼吸产生的含甲醇等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严格控制厂区生产时间和物料运输装卸时间,夜间休息时间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生产活动,加强厂区和周边的绿化,确保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住户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加强环境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设立内部环保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相关环保制度并严格执行;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安生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汽车运输须委托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营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 年)》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执行,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泄露事故等环境突发事件对区域环境安全造成危害;编制包括施工期在内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