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汨罗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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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

    《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已经局业务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股室在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时遵照执行。

 

 

 

汨罗市审计局

                         2017年2月6日

 

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为做好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确保工作质量,增强监督效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审计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三资(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坚持审计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综合分析水平。审计目标为:在把握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的基础上,评价市财政和有关部门发挥预算管理职能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揭示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重点抓好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环保资金、卫生计生、就业资金和国企改革“六大块板”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为汨罗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市财政局: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二)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地方税收收入征管情况审计。延伸审计地税分局和部分纳税企业税收解缴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2016年度市财政局、市供销社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追溯或延伸到相关年度和有关单位。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总体情况和工作成效。总体把握市本级财政2016年预算执行结果,反映财政收支的总体规模和结构、预算执行进度、资金实际支付情况、管理绩效等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的总体特点,全面评价预算执行的总体效果。

2.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关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落实,以及相关的各类财政资金是否保障到位并及时投入使用情况。

3.政府预算体系的完整性、规范性。掌握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资金规模;关注各类预算收支划分及功能定位情况,全部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情况,揭示年初预算不完整、代编预算不规范等问题。

4.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总体掌握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的年初预算安排、预算变动、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查预算分配和执行是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一是财政收入管理情况。掌握收入规模,分析收入结构,了解营改增对市级收入的影响;检查全部政府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重点关注非税收入核算不清晰,多征、提前征收或者违规减免,划缴不及时等问题。

二是预算分配情况。检查年初预算到位情况,计算年初预留资金的规模和比例,以及各部门系统财务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预算总额的增减变化;检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是否完整、合理,基本支出是否满足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需要,项目支出预算分配方法是否公正,是否存在混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边界的问题。

三是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摸清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种类、规模;审查专项资金设置的必要性,是否建立整合和退出机制;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重点审查拨付民营企业各类奖补资金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是否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性作用。

四是预算批复、变动情况。审查财政是否及时将人大批准的预算批复到预算单位;财政超收收入使用是否合法,调入资金、调整预算等财力性调整安排是否按程序报批,接受增加专项转移支付是否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对确定当年预算不能执行的项目,是否及时调整预算。

五是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着重反映资金拨付不及时、预算执行迟缓、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年终结转或结余过多等问题;审查民生支出等重点项目支出的规模和增长变化情况,评价财政推动“一极三宜”建设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分析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及其他行政运行性支出规模和结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

5.转移支付情况。掌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总体规模结构,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占比情况。重点揭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不到位,结构不合理,项目设置过多过散,投向雷同,下达不及时,用于国务院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建设等问题。

6.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对政府决算草案的真实性、收支活动合法性、资金使用效益性进行总体评价。

一是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查总预算会计报表是否详细完整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和政府资产负债情况;决算(草案)报表调整过程是否合规,依据是否充分。

二是检查决算收入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关注政府性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列报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已征收的各项收入挂往来、未按规定的科目纳入决算报表反映等情况。决算与预算进行比对,分析差异原因。

三是核实决算支出列报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检查是否存在决算(草案)列支标准不一致、擅自扩大权责发生制适用范围、未如实反映市级预算执行结果的问题,重点反映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的事项未完整规范地在市级决算(草案)中反映并加以说明等问题。决算与预算进行比对,分析差异原因。

7.财政管理情况。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市财政贯彻落实市政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情况,检查是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是否建立绩效考评制度;是否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分配依据;考核结果是否按要求公开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

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和国库管理情况。分析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与资金支付比例,重点审查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看有无不按预算和程序支付或利用集中支付为某些部门开方便之门;有无一方面集中支付,另一方面一些资金又分散管理,致使“集中支付”、“会计核算中心”有名无实等问题。

三是政府采购情况。检查财政履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职责情况,反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执行结果的控制机制是否完善、政府采购审批事项是否合规等情况;关注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性、采购资金是否纳入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是否恰当等情况;关注政府采购商品的定价等问题。检查是否存在层层转包、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掌握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和结构,摸清预算净结余、预算结转资金、财政专户结存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偿债准备金,以及通过虚列支出、收支挂往来等形成的存量资金总体规模,分析存量资金结构和形成原因,了解存量资金管理情况。

8.政府性债务情况。掌握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及置换等情况。检查是否将政府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检查是否在预算之外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为单位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等问题;审查经批准举借资金的使用情况、债务偿还情况,是否存在债务风险。

9.预算公开。检查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表是否按规定全部公开。专项转移支出预算是否公开到地区、具体项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是否按规定公开,公开时是否将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10.其他有关事项。关注国库资金往来与调度、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揭示存在的问题,促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

同时,关注以往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市地方税务局组织2016年度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

以促进税收政策执行到位、税收征管规范有效、税务检查制度执行有力为主要目标,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查地税部门贯彻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缓政策、退税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审查小微企业、棚户区改造、养老服务业等税收优惠,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违规制定执行减、免、缓税政策,越权办理减、免、缓税;是否存在应退未退和违规退库等问题。

 2.税收征管情况。

一是税务管理。审查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重点审查企业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的匹配情况,防止无故漏登漏管和因纳税登记变化导致税源流失的问题;抽查企业纳税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性,防止不报、少报、漏报的问题。

二是税款征收。审查重点税种和重点行业税收征管机制是否健全、有效。审查税收征收范围、入库级次和税款所属期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反映当前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促进依法治税,完善征管机制。

三是税务检查。审查税务检查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审查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应处罚未处罚、应加收滞纳金未加收滞纳金等问题,稽查结论的执行是否到位,防止以罚代税、无故减轻处罚等问题。

同时,汇总2016年度其他审计报告中反映的税收征管方面问题情况。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紧扣部门职能职责履行,认真开展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揭示部门预算管理与执行的主要问题,分析预算执行的效果效率,推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预算管理绩效。重点审计以下方面:

1.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关注党和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关注各类规划制定和修订工作是否按期完成且符合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政策落实直接相关的各类财政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并投入使用等。审查是否存在懒政庸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揭示和反映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更好的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2.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主要审查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各项收入预算是否完整,支出预算是否科学,重点关注:上年结余未全额纳入预算、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编入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标准过低、项目支出不具备实施条件或明显超过实际需要、系统财务预留规模过大,未细化到单位、项目等问题。

3.部门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审查市本级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情况,揭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重点关注:违规征收非税收入;违规减、免、缓征非税收入;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巧立名目或利用虚假经济业务,套取预算资金,划转到特设专户或其他实有资金账户。

4.分析部门预算执行效率。审查部门预算资金的下达、拨付情况,揭示部门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环节和原因。重点关注:预算批复时间和指标挂网晚;结余结转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工作中存在暗箱操作等行为;系统财务的转移支付计划下达晚,造成项目当年不能实施等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

5.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情况进行审计。关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资产的权属关系、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等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是否存在占用下属单位资产,违规担保,违规出借、侵吞、贱卖、损失国有资产等问题;关注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经营收入和处置收入是否全额缴入国库。加强对土地、矿藏、水域、森林等国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等国有无形资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资源的审计。

6.决算(草案)及存量资金。审查预算部门单位的决算(草案)是否真实、完整。重点关注:资产的计价等会计处理等情况;往来款的真实性及其账龄结构;收支确认的准确、完整性;净结余和结转的总量和结构;会计报表附注及说明是否真实、完整。

7.预决算公开情况。关注部门预算是否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全部公开、部门决算公开是否按预算公开事项,同口径进行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重点揭示账面核算数、决算数和决算公开数不相符,人为调整决算公开数及其他公开信息不真实的问题。

8.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结合各部门职责分工的履行情况,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切入点,重点摸清部门参与分配的财政专项资金(含上级财政资金)的种类、规模和管理方式、效果等,掌握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制度,检查是否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分配不公平等问题;检查专项资金的种类整合与退出机制是否健全。

9.内控制度健全性与有效性。包括财政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拨付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是否安全,有无失控点或薄弱环节,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有无资金账外核算情况。

10.厉行节约情况。

一是全面检查公务支出预算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会议和培训管理情况;公务接待管理情况;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使用情况;因公出国(境)管理情况;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情况;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

二是审查滥发奖金和津补贴情况。重点揭示巧立名目发放奖金,利用会议、培训、加班等名义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年终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奖金或实物等问题。

三是审查评比表彰情况。重点揭示自立评比表彰项目,擅自调整或者变更项目名称、主(承)办单位、评选周期,评选范围、奖项设置等,表彰超规模、奖励超标准,收取或变相收取参评单位和个人费用等问题。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局长胡满林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局领导黄栋梁、陆让谦、张清湘等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事业股负责审计工作方案和“两个报告”的起草;各审计小组负责所分工审计事项的资料审核、督促审计整改和有关资料汇总;指定专人负责审计案卷的整理归档。

(二)审计分工

具体分工见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分工明细表。

(三)实施步骤

1.计划准备阶段

(1)2017年2月10至20日,各审计组进行审计调查。

(2)2017年2月10日前,财政事业股确定审计对象、工作重点,财政股起草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

(3)2017年2月10日前,执行审计任务的审计组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并经业务办公会议集体审定

(4)2017年2月15日前,各执行审计组下达审计通知书。

2.现场实施阶段

(1)2017年2月20日前,各审计组完成审计进点,并组实施现场审计。

(2)2017年3月30日前,各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并经业务办公会集体审定。

(3)2017年4月10日前,各审计组向财政事业股提交审计表格、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报告正式稿纸质和电子文档等相关资料。

3.“两个报告”起草阶段

(1)2017年4月30日前,各业务股室将2016年完成的有较大影响可供工作报告采用的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的审计报告和综合报告纸质及电子文档提交财政事业股。

(2)2017年5月20日前,财政事业股做好审计结果综合汇总、分析、归纳及“两个报告”起草工作。

4.审计整改阶段

(1)2017年9月10日前,各审计组向财政事业股提交经审核后的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和电子文档。

(2)2017年9月20日前,各审计小组做好审计整改结果综合汇总、分析、归纳工作。

(四)考核管理

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成果将进行单项考核评比,评选出优秀审计组和先进审计个人予以表彰,并实行工作奖励。考核方法另行制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

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团结意识。在坚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全覆盖的前提下,各审计组要围绕审计目标统筹安排审计力量,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加强组织实施中的协调配合,按照本方案规定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内容表格化,以利于审计实施、结果汇总和利用;各审计组之间要及时反馈信息,互通有无,发现重大问题应举一反三,查深查透;认真填制方案中规定的表格,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审计任务;要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现场取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防范审计风险。

(二)创新审计,提升质量

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各审计组要主动把握改革与发展的新情况,从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财政管理改革和提高财政绩效的高度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提高综合分析水平,审视和把握审计事项,紧扣主题主线,延伸审计所有二级预算单位,客观全面反映市本级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与效果,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程序,做到程序合规、取证充分、定性准确、确保质量、限时办结;要提高综合分析水平,找准问题症结,提出一份有分量、有价值的审计要情(专报),从机制、体制、制度上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审计建议,督促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三)问题导向,审深审透

要坚持问题导向。各审计组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反映现行政策制度存在的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规定;关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以及民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揭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资源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案件线索一起,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四)强化管理,保守秘密

要严格现场管理。各审计组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对审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事项,审计报告要按规定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并采纳合理意见。要用良好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高质量的工作成果提高审计的公信力,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