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汨罗市规划局2016绩效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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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汨罗市规划局是根据中共岳阳市委编办通【2013】114号文件精神设立的,为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机构。直属人民政府。单位职能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岳阳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与报批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组织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

3.参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人防工程建设(利用)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

4.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负责城市、镇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以及乡、村规划区内国有土地的规划审批和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负责城市、镇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以及乡、村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和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负责乡、村规划区内除农村村民不占用农用地和使用原有宅基地建设村民住宅之外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8.负责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本市行政区划内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9.负责城市测绘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核以及城市测绘和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

10.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各乡、镇、场及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11.参与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本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招标审查、评审、报批;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的拟定,参与本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12.承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6年规划局决算总支出9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04万元,其他支出139.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26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824.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19.6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4.39万元。人员经费支出含工资福利支出597.55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4.39万元。2、机关运行经费204.39万元,其中办公费21.92万元、印刷费12.08万元、咨询费0.15万元、手续费0.11万元、水费1.44万元、电费5.34万元、邮电费1.59万元、差旅费24.44万元、维修费0.27万元、租赁费1.48万元、培训费1.27万元、公务接待费29.16万元、劳务费3.97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26.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97万元。

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战略部署,按照“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战略目标,始终把强化执行力作为全面推进工作的重要前提,充分发挥规划的空间统筹和引领作用,开展规划五年行动,扎实做好规划服务,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规划编制

组织参与编制了安置区建设、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布局、消防、旅游、户外广告专项规划5个;启动了高泉新区、归义滨江街区、城南商圈、城市绿心概念规划编制和城市设计;启动了市域集镇布局规划的编制和14个镇的镇区规划、集镇规划、镇域村镇布局规划的编制,神鼎山镇、屈子祠镇、三江镇已完成初步成果,其余镇已启动规划编制。

二、规划审批

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订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印发了《汨罗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专家库,制定专家委员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程序,为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严格依法实施规划许可,许可流程全面公开透明,以批前公示、批后公布为常态,所有项目批准均在汨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规划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汨罗周刊及项目现场公示、公开,实现阳光审批,同时实行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时效。全年已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5份,出具规划条件34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22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9份。加快重点建设工程遗留问题处理,上户调查75户,公示公开并发放办证通知3批次,办结遗留问题建房手续70户。及时受理处理各类信访纠纷59起,处理12345热线督办单78起,市领导督办件3起,回复网络舆情4起,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规划执法

始终保持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违法用地和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公开24小时违法建设举报电话3392110,在政府门户网、规划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设立举报平台,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对沿江大道棚改区等重点区域日夜轮值,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2016年度城市重点监管区域发生违法建设153起,违建面积39413.2平方米。查处153起,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强制整改到位52起,现场即查即拆42起,拆除和整改面积19505.9平方米;组织大型联合拆除行动21次,拆除59起,拆除面积19907.3平方米,实现违法建设发现率100%,查处率100%。

四、服务中心工作

抽调精干力量,全力服务飞地工业园、循环产业园、屈子文化园建设,扎实做好城区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技术工作,积极参与全市路域专项治理和农村规范集中建房试点工作,出色完成汨罗江禁采所包罗江镇1条采砂船解体上岸任务。

五、机关建设

继续常年在汨罗周刊、时刻新闻开展规划宣传的基础上,完成汨罗市政府门户网站规划局子栏目的更新改版,积极开辟自媒体宣传,在规划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1期,在汨罗原点上探索规划宣传新途径,运用短信平台发布拆违快讯9000余条。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升底线意识的同时加强风险防控,严肃问纪问责,及时查处违规违纪现象。处理违纪违规问题16个,立案3起,查处8人,其中记过1人,警告7人,通报2人,约谈16人次。在党建方面履行管党责任,我局现有党员72人,其中在职党员68人,退休党员4人;女党员9人;本科学历11人,大专学历52人,高中学历9人。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标准收缴2016年党费,并对之前党费的缴纳情况进行清理,全部按规定标准补缴到位。对局机关支部按时换届,批准设立了规划执法大队支部,依组织程序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各司其责开展基层党建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工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规划编制体系尚不完善,各专项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仍然滞后,覆盖不足。二是打击违法建设上的能级管理、联动协调的常态机制仍需进一步强化,控建拆违工作应形成制度化保障。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我们将着重推进三个方面的工作。规划编制方面待乡镇区划调整和并村工作完成后,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乡(镇)域村镇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事关民生的停车场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逐步完善规划编制体系。规划管理方面逐步建立电子审批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提速规划审批,加快遗留问题处理,切实解决民生问题。规划执法方面铁腕控建、铁拳拆违,逐年降低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快城市公益性、服务性、功能性设施建设。旧城改造上要坚持“多拆少建”的原则,尝试推行以社区或者街道为单元的成片改造,尽量腾出空地、绿地,切实加大乡镇规划编制扶持力度,推动村庄规划编制为新型城镇化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