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09

汨罗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19年1月4日至6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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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汨罗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汨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9年1月4日至6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闵秀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勇、许向云、易红、毛炼红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治学,市人民法院院长孔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承卓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暨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暨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会议指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预算调整方案,确保调整后的预算任务按期完成,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会议讨论决定了召开汨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具体事宜;通过了关于表彰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代表议案建议的决定;对拟提交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财政、计划报告(书面报告)进行了初审。

闵秀明强调,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在即,这是汨罗经济社会发展到一个新的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汨罗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相关部门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要齐心协力、尽职尽责,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模范的行为准则服务大局,确保大会顺利、圆满、胜利召开。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代表履职创造最佳的会议环境和工作、生活环境;要强化宣传,引导代表积极履职,多提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充分展示代表风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新面貌;要严肃会风会纪,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推动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