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09

湖南2018年2月底前将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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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澧县、芷江、城步四地同时发布政府通告,对试点区域内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这标志着湖南省正式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指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对“山水林田湖”等各类自然资源进行产权归属确认和登记,以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此次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范围主要包括三类:集体土地以及集体土地承载的自然资源之外国家所有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特定空间的自然资源;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在此之前,我省已经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已经纳入不动产登记范畴,因此不再重复登记。

据介绍,通过试点,我省将探索建立县级层面登记机构建设、登记工作组织实施机制;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四个边界”: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为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借鉴。

目前,我省四个试点区域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已开始统一组织自然资源调查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自然资源调查结果和相关资料依法开展登记,2018年2月底前,我省将完成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