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09

关于转发《岳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关于转发岳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

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执法二中队:

    现将岳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岳食安办〔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调度,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职责,要严厉查处虚假标识标签和虚假广告,以及以健康养生讲座、专家热线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治理利用网络、会议、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等方式违法违规营销问题。要加大对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力度,督促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审查、登记、检查、报告等管理责任。要加大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功效产品的抽样检验,及时依法核查处置。要认真梳理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研究探索建立综合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长效机制。

二、各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案件查办工作力度。要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食药监稽〔2015271号)和有关要求,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规营销、非法宣传、非法添加、非法生产等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各个管理环节的安全隐患。

三、各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加大市场安全检查和市场监管。要实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化诚信示范建设,始终保持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高压态势。

          

  汨罗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7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