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09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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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当向环保部门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一、备案范围

按照现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规定属于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二、备案方式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取网上备案方式,需要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用户点击链接“http://www.hbt.hunan.gov.cn:8901/REG/”或在“岳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点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栏即可登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

三、备案程序

在指定网站注册用户名(注册一个单位或个人账户)--使用正确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备案系统--按规范填报环评登记表--提交备案生成备案号--自行下载打印--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备查。

四、备案时间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五、备案要求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时,应当认真查阅、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其备案的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同时就其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并在登记表中的相应栏目由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

六、注意事项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再次办理备案手续。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填报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备案前认真阅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网上备案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的,可到本环保窗口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人:李月明         联系电话:0730-524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