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09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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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政办函〔2017〕116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自2015年网站普查以来,上级政府对于政府网站的管理日趋严格,国务院、省政府、岳阳市政府每季度都进行检查,并分别下发检查通报,检查内容越来越细化,政府网站的开设与更新为必检内容,网络规范化管理已成常态。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明确规定:1、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开设政府门户网站,通过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2、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已有的县级政府部门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县级政府门户网站。3、各地区、各部门开展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时,原则上不单独开设专项网站,可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专题做好相关工作。

2016年,我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进行了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整合关停了所有部门网站,但在近期检查中发现长乐镇、市妇联、市文旅广新局等单位又在违规新建网站。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管理,责令已开设了独立网站的乡镇和部门单位立即将网站关停,今后任何单位不得再单独建立网站。如未及时关停或单独建立网站,被上级政府通报点名,将严肃追究单位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