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2018年湖南医改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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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将整合,相对独立的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买方,同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随着《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上获审议通过,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望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得到解决。2018年医改最新政策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根据《试点方案》提出的目标,到2017年年底前,各项改革全面实施,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到2020年,建立符合省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此,我省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开展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试点,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在目前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我省到2016年底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为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的支付和约束功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构建多元办医协同发展机制为了构建多元办医协同发展机制,《试点方案》要求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减床位。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严格控制和规范超越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引进和应用。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独立的医学检验、影像诊断,病理诊断、血液透析、中医类专科机构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和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建立灵活高效转诊机制《试点方案》要求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为了鼓励分级诊疗,我省将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医疗机构级别越低医保基金起付标准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另外,《试点方案》明确,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统一保障待遇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方面,我省实行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六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而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整合成立的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将承担基金管理、药品采购、价格谈判等综合职能。同时,我省将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跨省即时结算,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商业保险,逐步实现参保居民就医一站式即时结算。在药品供应方面,《试点方案》提出提高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对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低廉价药品建立目录清单,由医疗机构网上自行采购,确保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在配送方面,将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